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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壩頂平台


為解決大臺北地區用水需求,早在民國61年底即已完成翡翠水庫水源工程之初期規劃;在63年底完成可行性規劃;至67年完成定案研究報告,決定最佳壩址與壩型,再根據地形與地質條件,由於翡翠壩址岩盤堅實安全無虞,且北勢溪水量豐富,適合築壩蓄水,於是選擇北勢溪的翡翠谷興築翡翠大壩,也因此而得名。

    翡翠大壩壩址距離市中心約30公里(從臺北車站起算),為了確保數百萬人的生命安全,翡翠壩大在設計上有幾項確保安全之特點:一、耐震安全設計採核能電廠之標準,相當於可承受震度7級地震。二、排洪安全採最大可能洪水設計,如此即使發生潰壩,其所形成之洪水波易不致威脅下游居民安全。

    此外,為確保大壩施工品質與建壩後之壩體安全,大壩與壩座在建壩當時即埋設多達17種計381組項的監測儀器,迄今仍持續運作中;如今更納入自動化監測系統,並配合定期之人工監測與現地目視檢查,以有效掌握大壩與壩座之變化行為而可快速因應。

    副壩右側的米白色建築物即是以水力發電的翡翠發電廠,其於翡翠水庫興建時一併建置,隸屬於翡管局,後委託台電公司代為營運維護;翡翠電廠設置目的是水庫放水供應下游自來水之原水取用時,產生附帶的發電效益,以提升水資源充分利用的效能。